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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视野 | 锻造高素质导游队伍,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1号公布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于2024年12月27日经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导游,是旅游的“金名片”,文化的“传播者”。在文旅融合的时代浪潮中,他们肩负着向游客展现目的地独特魅力、传递深厚文化底蕴的重任。一个高品质的文旅目的地,离不开高质量导游队伍的精心打造与坚守耕耘。而要锻造这样一支高素质的导游队伍,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便是关键之钥。它如同一把精准的标尺,衡量着导游的专业素养与服务水平,激励着他们不断提升自我,以更加专业的知识、更加贴心的服务,为游客带来难忘的旅行体验,为文旅目的地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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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05年,原国家旅游局发布施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加强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工作,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旅游市场快速发展,对导游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优化导游人才供给,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文化和旅游部对《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作出修订,形成了《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修订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

此次修订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结合入境旅游促进工作要求,做好与《导游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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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修订方向

一是完善章节结构并规范表述。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导游等级考核工作的实施主体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分别调整为“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名称调整为《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使体系逻辑更清晰,语言表述更规范。

二是改进考核规则和方式。结合近年实践经验,《办法》明确每2年组织一次中级、高级导游等级考核,每4年组织一次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将考核组织频次制度化,便于广大导游做好职业规划。结合征求意见中“对中级、高级、特级导游的考核方式应更加多元”的建议,将中级、高级导游等级考核方式从笔试调整为“原则上采取笔试形式”,将特级导游等级考核方式从论文答辩调整为“原则上采取论文答辩形式”,增加“根据需要,中级、高级导游等级考核可以增加面试形式,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可以增加笔试形式”表述,为后续丰富考核方式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高等级外语导游供给。导游等级考核重点在于考查导游服务能力水平,考虑到相关部门对于外语能力考核已有成熟认证体系,为解决不同导游等级之间语种数量不对齐的问题,导游等级不再对外语能力进行考核。修订后,导游的外语能力认定与导游等级考核相对独立,导游等级考核不再设置外语科目,导游晋升等级后,已取得的导游语种继续予以保留,从而加强高水平外语导游供给,提高入境旅游接待能力。

四是优化激励晋升和鼓励措施。此前,导游参加全国导游大赛取得最佳名次或参加在文化和旅游部备案的省级导游大赛取得最佳名次后,可在1年内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报文化和旅游部申请晋升导游等级。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激励晋升的条件,简化了办理程序,明确导游获得相应奖励表彰后,可在2年内直接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晋升等级。《办法》专门设置“鼓励措施”章节,明确了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行业组织在鼓励支持导游提升导游等级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各地制定出台激励性措施提供政策依据,进一步增强导游参加等级考核的积极性。

五是合理设置考核报名条件。《办法》参考国家标准《导游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4313-2017)设置了报名条件,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调整。鉴于近年来中级、高级导游等级考核一直同步举行,故中级、高级导游等级考核的报名条件保持一致。特级导游考核为单独组织,故对其报名条件进行了单独设置。同时,充分考虑导游工作实际,将带团记录要求调整为符合相应天数或次数即可。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还将对带团记录管理进行优化,提高填报便利化水平,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做好填报工作。

六是健全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为切实维护导游等级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公平性,保障广大导游参加等级考核的权益,《办法》针对导游等级考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考生舞弊情形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设置了详细的处置条款。同时,明确了可以取消导游等级的有关条件,健全导游等级退出机制,强化了对导游等级考核工作的监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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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旅游行业的启示

提升专业素养:该办法明确导游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且规定了不同等级的考核方式和内容,促使导游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以满足不同等级的考核要求,从而整体提升导游队伍的专业素养,为游客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优化人才结构:通过设置合理的考核频次,如每2年组织一次中级、高级导游等级考核,每4年组织一次特级导游等级考核,有助于导游做好职业规划,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导游行业,优化导游人才结构,满足旅游市场对不同层次导游的需求。

增强市场竞争力:高素质的导游队伍是旅游目的地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培养出更多专业、优秀的导游,他们能够更好地向游客展示旅游目的地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内涵,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旅游市场在国内外的竞争力。

深化文化传播:导游作为文化的传播者,其等级的提升意味着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的提高。高等级导游能够更深入地挖掘和理解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内涵,以更加生动、准确的方式向游客传播文化知识,促进文化的交流与传承,推动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

拓展国际交流:加强高等级外语导游供给,导游等级考核不再对外语能力进行考核,而是将外语能力认定与导游等级考核相对独立,导游晋升等级后,已取得的导游语种继续予以保留,这有利于培养更多高水平的外语导游,提高入境旅游接待能力,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升中国旅游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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