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
国务院要求,北部湾城市群建设要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依托,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协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拓展全方位开放合作,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加快建设蓝色海湾城市群,在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维护边疆海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
批复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
“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2〕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发改规划〔2021〕18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北部湾城市群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依托,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协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拓展全方位开放合作,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加快建设蓝色海湾城市群,在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维护边疆海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做好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镇化进入下半场,城市群的集聚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就在上周(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已提出,印发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城市群多层次、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
时隔不足一周,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正式获批,成为今年内第二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城市群。不同于此前获批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的存在感要低不少,能够较早获得支持,与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密不可分。
北部湾城市群包括广西、广东、海南部分市县,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的沿海城市群,也是唯一与东盟国家既有海上通道、又有陆地接壤的区域,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2017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实施以来,三省区立足“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深化以面向东盟为重点的全方位开放合作。
央广网曾刊文表示,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作为中国与东盟之间唯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经济板块,北部湾城市群将迎来新的发展高潮。
而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落地,北部湾城市群的价值有待进一步挖掘。在去年发布的《“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将进一步发挥通道对区域协调发展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培育通道经济增长极,其中重点提到,将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北部湾城市群。
然而众望之下的北部湾,还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城市群的形成发展离不开中心城市的溢出效应,但南宁作为城市群内的核心城市,规模不大,集聚和辐射效应不足,对高端生产要素吸引力不强,对外开放的枢纽作用尚待增强。
其所在的广西自身发展的愿望迫切,但受限于自身经济条件又无法带动整个北部湾地区,如何促进桂、粤、琼三地联合,实现协同发展至关重要。眼下,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获批,广西、广东、海南三地被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
注:素材来源中国政府网、网络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