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和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对我国农业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江苏吴江蚕桑文化系统、安徽太湖山地符合农业系统、湖南龙山油桐种植系统等入选名单。
我国悠久灿烂的农耕文化历史,加上不同地区自然与人文的巨大差异,创造了种类繁多、特色明显、经济与生态价值高度统一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些都是我国劳动人民凭借着独特而多样的自然条件和他们的勤劳与智慧,创造出的农业文化典范,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加快推进和现代技术应用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系统有效的保护,一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正面临着被破坏、被遗忘、被抛弃的危险。为加强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全面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应在活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和濒危性方面有显著特征,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物资源,完善的知识技术体系,较高的美学和文化价值,以及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
以下为文件全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工作。依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在市县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初审、评议、公示、综合评估等程序,认定山西阳城蚕桑文化系统等21项传统农业系统(其中20个新增项目,1个扩展项目)为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经过六批发掘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稳步增加,涉及的农业品类不断丰富、生态类型更加多样、区域和民族分布持续优化,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多项特色传统农业系统纳入保护范围,更为全面地展示了我国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优秀农耕文化。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展示,督促遗产地认真落实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及时总结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的经验做法。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传承事业,提升遗产地居民保护传承意识,强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以文育人建设文明乡风,产业创新支持农民就业增收,推动遗产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繁荣进步。
附件: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
新增项目:
山西阳城蚕桑文化系统
内蒙古武川燕麦传统旱作系统
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游牧生产系统
吉林和龙林下参—芝抚育系统
江苏启东沙地圩田农业系统
江苏吴江蚕桑文化系统
浙江缙云茭白—麻鸭共生系统
浙江桐乡蚕桑文化系统
安徽太湖山地复合农业系统
福建松溪竹蔗栽培系统
江西浮梁茶文化系统
山东莱阳古梨树群系统
山东峄城石榴种植系统
湖南龙山油桐种植系统
广东海珠高畦深沟传统农业系统
广西桂西北山地稻鱼复合系统(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桂林市全州县,百色市靖西市、那坡县)
云南文山三七种植系统
西藏当雄高寒游牧系统
西藏乃东青稞种植系统
陕西汉阴凤堰稻作梯田系统
扩展项目:
广东岭南荔枝种植系统(茂名)
注:素材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网络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