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要实现“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新目标,要首先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着力点,以文化旅游品牌为引领,以文化旅游产品为核心,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文化旅游发展格局 中国旅游报□ 特约评论员 王德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远景目标,要求本着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的原则,将长江三角洲区域打造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以上海市和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为主体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不仅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更有利于在全国树立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示范样板,为全国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群、都市圈、协作区、协同发展区等区域一体化发展起到积极示范和引导作用。《纲要》内容非常系统,涉及经济发展、文化和科技进步、民生福利、生态保护等各个领域,提出了以“联合推动跨界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推动文化旅游合作发展”为路径“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新目标。
长三角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重要区域,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从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马桥文化等远古文明到今天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西湖、苏州园林、明孝陵、黄山、西递、宏村和京杭大运河,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始港扬州到现代世界著名海运中心上海港,从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的古村古镇到经济发达科技进步的现代城市,文化一直是支撑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而在现代旅游和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文化在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并越来越成为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长三角地区要实现“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新目标,要首先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着力点,以文化旅游品牌为引领,以文化旅游产品为核心,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文化旅游发展格局。
以整合长三角文化为基础,打造一体化的“文化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长三角作为一个特定历史发展时段的特定空间区域,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发展定位和目标。长三角区域总面积达35.8万平方公里,其经济关系上的地域组合必然带来文化关系上的重新整合;而政策推动的区域一体化更具有多维性特征,必然对很多相关领域的资源整合产生强劲的推动作用。旅游作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先行领域,必然要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起到先导作用。特别是基于“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目标定位,长三角地区必然要按照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的基本规律,对长三角文化进行整合、归纳,提炼“文化长三角”核心要素和标志性特质,策划、打造长三角旅游目的地整体品牌形象,使长三角通过一个整体的品牌形象走向世界。整合的长三角文化脉络和文化体系是“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基础。
以世界遗产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为核心,打造一体化的长三角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世界遗产作为世界级的旅游资源,是打造区域标志性、引领性文化旅游产品的资源基础。长三角地区有西湖、苏州园林、明孝陵、黄山、西递、宏村、京杭大运河等多处世界文化遗产,虽然分散在不同省市,但通过资源整合、线路串联、产品和服务组合,完全可以整合成“长三角世界遗产游”主题文化旅游产品,使其成为长三角吸引海外游客的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同时,长三角地区还拥有其他种类众多、形式多样的文化资源,例如昆曲、评弹、黄梅戏等地方传统戏曲,这些都是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欣赏艺术、娱乐休闲的重要资源;在城市特色方面,该区域集中了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扬州、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几十个大小不等的城市,是我国城市数量最多、集聚度最高、密度最大的超大型城市群,各地在城市形态、历史、文化、产业、科技、教育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形成了不同的城市旅游产品和服务特色。因此,在整合长三角区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以世界遗产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为核心,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构建长三角系统化、整体化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格局,是建设长三角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产业基础。
当然,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着力点,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除了需要在产品、产业层面上进行资源整合、产品组合、产业融合之外,更需要在体制机制上给予政策保障,包括跨行政区的公共服务对接、信息资源共享、行政资源互通等,让文化和旅游真正能够实现跨行政区的融合发展、一体化发展,为打造长三角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增添强劲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