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于三农工作,国家每年都会有很多补贴政策,并根据情况对补贴进行调整。临近2022年底,笔者梳理了近两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文旅部官网上关于乡村振兴领域补贴的相关政策,并依据“国家级补贴项目”“补贴千万元以上”“需要规划”等条件对补贴项目进行筛选,最终筛选出包括“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国家级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国家数字农业试点”等在内的五类补贴项目。在本文中,笔者对这五类补贴上千万且需要规划的项目进行详细阐述,重点介绍,帮助大家了解项目申报条件,提前做好规划准备。
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累计安排90亿元,支持建设811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积极向贫困地区倾斜,一方面,降低申报条件,国家级贫困县镇域总产值可放宽至3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不作要求。另一方面,给予连续支持。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通知要求,2018年、2019年批准实施的县原则上不再申报相同主导产业的乡镇,但国家级贫困县除外。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
每年3-4月
【申报主体】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
【激励政策】
1000万元资金支持(分2年奖补,第一年安排30%补助资金;第二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
1、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新疆、西藏及其它地区的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
2、东、中、西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2∶1、1.8∶1、1.6∶1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作要求)。
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
4、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和“先创后认、边创边认、以创为主”的工作要求,启动并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近年来,各地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建园宗旨,加强创建指导,加大政策支持,推进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了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排头兵、乡村产业兴旺的新样板。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
每年3-4月
【申报主体】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
1亿元资金支持(批准创建下发30%,通过中期评估安排30%,通过评价认定后下达剩余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原则上数量为1~2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生产经营体系完善。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地定畜、种养匹配、就地就近、科学还田的原则,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新格局。2021年开始,在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对试点县的支持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打通种养循环堵点,示范推广农牧结合有效模式。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肥料与节水处
【申报时间】
每年4-6月份
【申报主体】
县(市、区)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
10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
1、耕地、水、气候、生物等重要农业资源底数清晰,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2、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行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70%和83%以上。
3、近两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7%,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10%以上。
4、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技术模式引进、集成创新、先行先试、示范推广等方面路径清晰、科学合理。
5、政府重视,建立先行区建设组织领导及部门间分工协作协调机制,编制完成先行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出台支持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整合资源用于先行区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应用,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0年,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要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农业信息化企业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企业生产经营智能化、智慧化改造。二是开展数字农业试点。2017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投资26亿元,实施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建设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试点县等3类项目100个。三是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四是促进数字技术研发和应用。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申报时间】
以每年公布文件为准
【申报主体】
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县(市、区)级农业(渔业)局或其下属法人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牵头申报。
【激励政策】
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项目要求】
1、实施主体为区域内具有数字农业建设需求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国家农业遥感应用等公益性科研单位开展农业遥感数字农业建设试点。
2、实施主体自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0%,并提供出资承诺书。试点项目县市应已通过项目整合或财政配套等方式整合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进行编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附带相应材料复印件或说明材料。
2017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落实中央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前行,积极作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新气象。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田园综合体试点示范(以下简称“两项试点”)是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试点任务。2017年,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7亿元,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的12个点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选择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8个省份的15个点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示范。
【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司协同国家农发办
【申报时间】
2025年6月底前
【申报主体】
县(市、区)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
以奖代补,三年每年6000-8000万元政策支持
【项目要求】
1.七大必备条件
功能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优、生态环境良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运行管理顺畅、带动作用显著。
2.不予立项的六类情况
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乡、村举债搞建设;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
注:本文作者为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胡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