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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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品牌。2015年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宣布17家度假区创建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 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适应我国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快速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有效的休闲度假空间,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国家旅游局近年先后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2015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和旅游度假区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国家旅游局先后收到60多家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请。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照国家级度假区的标准和评定细则进行现场检查、集体听取创建工作成果汇报,最后报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自2015年10月国家旅游局宣布首批17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来,全国各地省级旅游度假区纷纷启动创建工作。截至2019年5月,全国共推出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0家。
2020年5月6日起文化和旅游部启动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工作。
图片来源:品橙旅游
从地区分布来看,目前总体仍是江浙引领度假区发展,就已评出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江苏、浙江各有4家,合计占全国的近30%;从现有储备的省级旅游度假区,江苏省和浙江省均在50家左右,合计约占全国20%多。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为了适应我国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快速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有效的休闲度假空间,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而设立的综合性旅游载体品牌。
在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管理办法》中对旅游度假区做了界定,即“旅游度假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度假休闲服务、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机构的区域”。
对旅游业: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促进和引领旅游行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对人的需求: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适应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升级、提升生活品质、创建美好休闲度假生活的客观需要。